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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公告
发布时间:    阅读次数:2325  
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:纺织品和服装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
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后相关产品标签标注问题的通知
    近日,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发布通知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(2017年第7号),自2017年3月23日起,《水泥包装袋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,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/T。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、标准备案(自我声明公开)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,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、调整,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。过渡期内,如有新的标准发布,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。
    (具体内容请登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看)